市财政局局长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市财政局局长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市财政部门围绕加快建设发展财政、服务财政、民生财政、法治财政和廉洁财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两促进、两提高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证我市财政部门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理财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们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新的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使财政部门干部职工成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模范,不断把建设廉洁型财政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模范践行《廉政准则》重在健全制度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要坚持从财政部门实际出发,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推进财政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
加大财政公开力度,做到能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加快建立以电子政务为载体的财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建设“阳光”财政
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深化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研究制定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在落实财政内控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形成依靠制度有效地管人、管钱、管事,充分发挥好财政制度体系的防范作用
模范践行《廉政准则》重在严格执行
腐败堕落都是从放松自我要求开始的
作为新时期的财政干部,一定要坚持自警自省自律自励,规范行为,守住底线
《廉政准则》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2种“不准”,是迄今为止关于廉洁从政最充实的规定,也是对反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点最全面的覆盖
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但在思想上要敬畏《廉政准则》,更重要的是行动上要自觉遵守,以《廉政准则》为准绳廉洁从政、为民理财
经常对照检查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