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党的十七大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保证
《廉政准则》的修订和颁布,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修改出台《廉政准则》体现了制度反腐的科学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廉政准则(试行)》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需要,中央及时予以修订
新修订出台的《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从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到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从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到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从谋取私利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到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从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到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一项项一条条,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使反腐更加深入细致,使倡廉更加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