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源管理方案根据《市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运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模式及职责范围根据《市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运行工作职责》要求,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期间,我局现有机构设置与名称保持不变,依据“业务一级式、职能不交叉”原则,对现有各部门的职能重新整合,按“政务服务、综合业务、收入核算、行政财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日常管理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9个序列开展运行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除了下列列举外,各序列、各岗位还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一)政务服务职责运行期间,政务服务职能由现办公室承担,原则上维持现有运行模式不变
负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二)综合业务职责运行期间,综合业务职能由由现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科承担,对应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收管理处、大企业和国理处、政策法规处5个业务处室,主要负责税政、征管等政策解读及业务指导,为办税服务机构、纳税评估机构和税务稽查机构提供业务支持
货物和劳务税岗
负责对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购税等各税种的政策落实与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具体业务问题的办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控发票的管理;负责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稽核、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等系统的指导和督促;参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购税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开展第1页共9页系统内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购税业务培训和辅导;对防伪税控等系统的技术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上报调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