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实施意见为了确保区局确定的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全面加强区局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督促各岗位20XX年目标责任状的落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个人岗位目标责任状考核的形式:(一)百分量化考核类
即根据各科室目标责任状以及个人岗位责任状的规定,对需要进行百分量化考核的内容进行百分量化分解落实,折算分值计算奖惩
(二)定额考核类
即一是交办的工作任务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了未达到质量要求的,视造成工作损失的情节一次一项扣50元至500元的月度或季度奖金;同一项工作在第二次检查时仍未完成的实行重复扣奖;第三次检查时仍未完成除重复扣奖外,按工作失职渎职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是违反上级或区局有关规定、制度,按有关规定、制度定额扣奖,定额扣奖数额视造成工作损失的情节一次一项扣5元、50元至500元的月度或季度奖金,情节较重的另按工作失职、渎职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个人岗位目标责任状考核的内容:(一)个人与科室签定岗位责任状的完成情况
(二)个人遵守上级和区局有关规定、制度的情况
(三)个人完成市局、区局、科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计划的情况(会议安排、口头交办和书面下达等形式)
三、个人岗位目标责任状考核的办法:(一)以科室为单位实行科长负责制,对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按月考核,建立各岗位人员目标责任状考核档案
主要有:1、政策法规科开展的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的情况与执法质量考核的结果
2、办公室开展的机关工作纪律的检查情况
3、人事教育科和办公室统计的政治业务学习、考试的情况
4、办公室文明办统计的争先创优的情况
第1页共3页5、监察室开展的廉政纪律的检查情况
6、征管科开展的征管质量检查考核、个体税收质量考核、电子办税考核以及数据质量管理系统考核的情况
7、各科室对科员日常工作以及临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
(二)各科室将考核情况按照责任状考核标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