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扶持工作方案广告业是区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之一,为促进区域广告业的快速发展,现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关于推进导向性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徐府发〔〕39号文)和《市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号文),特制定《区关于推进广告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扶持范围本《办法》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区,且符合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的广告业企业
二、资金扶持1
对新注册在本区的广告业企业,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给予三年扶持;其中第二年起年营业收入净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将享受更大力度的扶持
对已注册在本区的广告业企业,以其通过认定年度的上一年对区域经济的贡献为基数,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按其增量部分给予四年的扶持
对已注册在本区的广告业企业中,对区域经济有较大贡献的广告业企业,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给予特别的扶持
对广告业企业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贷款额度,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由区财政贴息资金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
鼓励区域内园区(楼宇)积极引进广告业项目,打造广告产业链,形成集聚效应
对于引进广告业企业户数占引进企业总数比例达到40%和入驻企业属地纳税比例达到50%的特色园区(楼宇)房产业主,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予以特定奖励,以资鼓励
对获得全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按照所获资质的等级高低,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全国、市级广告评选活动奖项的作品,按照所获奖项的等级高低,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1页共2页三、公共服务1
推进政府工作的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局、区市容局等审批部门密切配合,对户外广告实行一口受理审批,规定时间办结,缩短审批周期
区经委、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