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规章制度局务工作规则为了有秩序、高效率地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根据我局职责范围,制定本规则。(一)局长、副局长职责1、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对上级负责;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2、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凡涉及到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须经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3、局内凡涉及全县性重要工作事项的决定、规定、通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请示及作出的报告,须由局长签署。4、副局长按照各自的分工或局长的委托做好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于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5、局长、副局长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局内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作用,注意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二)会议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1、局务会议是讨论研究和决定局内重大政务工作的会议。它由局长、副局长和局内各科科长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其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指示和会议精神;(2)决定和部署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3)审议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讨论局长、副局长及局务会其他成员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2、局长办公会议是局领导讨论研究和决定局内日常主要工作的会议。它由局长、副局长组成,根据需要,还可吸收有关第1页共6页人员列席。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其主要内容包括:(1)审议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和其它事项;(2)讨论以局名义发布的重要文件和局领导在大型会议上的报告及讲话材料;(3)研究决定局内阶段性工作的部署和所要采取的措施;(4)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一位副局长不便解决或涉及较多部门和单位的具体问题;(5)决定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年度及半年财务预算、决算和较大额度的经费开支,审议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审计结果,固定资产购置、转移,以及一般干部、工人调入、调出和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要事项,(6)讨论本局自身建设。3、与会人员应遵守下列纪律:(1)应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到会,不准替代,不得拖拉延误,影响会议进程;(2)开会期间,除有特殊公务外,一律不得会客,不安排其它事宜,因特殊情况,需临时退席,应经会议主持人批准;(3)会议讨论内容不得擅自传播或先行公布;(四)开会期间必须关掉手机。4、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具体准备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各科需要提请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的文件和事项,要首先请示主管局长,然后提前两天向局长提出申请。凡没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不予审议。(三)文件审批制度1、建立文件收发登记簿,凡局里收文和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都要由局长阅批,然后按照顺序传阅办理,防止积压文件。2、急需办理的文件、指示,要及时交主要领导批示,并按承办范围,交有关人员办理。3、文件收发由专人负责,要做好跟踪回收,防止积压或遗失。4、建立健全文件借阅手续,防止丢失。交个人办理的文件,要妥善保存,承办完后交文书存档。5、上级和本级来的文件,各科(室)或基层单位不应直接第2页共6页受理,要统一由文书剪封。6、电话要设记录簿,重要事项要做好记录,及时交领导阅示。(四)业务工作审批程序处理审批业务,必须按照局里确定的审批权限和各项审批工作制度,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直接对外服务的单位,统一在大厅内设办公窗口。(1)、公开查阅窗口:主要负责接待用户查阅土地档案,受理、查询、归档以及收取查询费。(2)、接待协调窗口:主要负责接待来访、信息咨询、协调业务窗口的工作关系,统计窗口办公情况,受理件催办等工作。(3)、建设用地窗口:主要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土地范围的翻、改、扩建用地,临时用地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