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规章制度局务工作规则为了有秩序、高效率地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根据我局职责范围,制定本规则
(一)局长、副局长职责1、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对上级负责;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
2、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凡涉及到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须经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
3、局内凡涉及全县性重要工作事项的决定、规定、通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请示及作出的报告,须由局长签署
4、副局长按照各自的分工或局长的委托做好工作
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局长报告
对于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局长、副局长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局内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作用,注意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会议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局务会议是讨论研究和决定局内重大政务工作的会议
它由局长、副局长和局内各科科长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其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指示和会议精神;(2)决定和部署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3)审议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讨论局长、副局长及局务会其他成员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
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局长办公会议是局领导讨论研究和决定局内日常主要工作的会议
它由局长、副局长组成,根据需要,还可吸收有关第1页共6页人员列席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内容包括:(1)审议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和其它事项;(2)讨论以局名义发布的重要文件和局领导在大型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