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仲裁的几点心得仲裁法学习心得171121班张伊凌学号:20121003235在学习完了仲裁法课程内容后,我对仲裁法有了一些基本上的了解,也获得了一点关于仲裁法的感悟
首先,老师的案件教学法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对案件的分析中学习仲裁法的相关知识,既可以增加课程的趣味性,不像直接摆知识点那么枯燥无味,又能够让我们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更好的结合起来,在解决实务中获得理论的实践支撑
如果说其他诉讼法是死气沉沉的规范的集合,那么仲裁法的学习则让我体会到了法律在实际生活中鲜活的生命力
其次,通过对仲裁法的学习,我了解了仲裁法的一些特点,它与诉讼是有着质的区别的,在我们遇到民商事纠纷时,仲裁法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可取之道
仲裁比诉讼更具有灵活性:仲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双方可以就仲裁地、仲裁机构、准据法、仲裁规则甚至是仲裁员进行约定,而诉讼的法官是不能约定的,诉讼的规则程序地点等都是法律直接规定的,鲜少能顾及当事人的意愿
仲裁比诉讼更具有专业性:各仲裁机构提供的仲裁员名单一般都是该专业方面的精英,而当事人自己选定的仲裁员也肯定是各行业的大牛,而法院的人员相对比较固定,业务水平可能差别较大,其专业性远远比不上专门的仲裁机构
仲裁更具有国际性:我国是《纽约公约》加入国,其他国家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加入国中普遍得以强制执行
诉讼所做出的判决则很难得到别国的认可和执行,除非通过别国的司法协助才能执行,在涉外或国际纠纷的处理上,仲裁的方式更加方便
仲裁虽然实行一裁终局制,比诉讼的两审终审要简练,但是我认为在错裁的法律救济上则有些差强人意
特别是对涉外及国际裁决的司法审查上面,只能进行程序审查,如果有别国的仲裁机构作出显示公平的裁决,我们很难保护好本国企业的利益
诉讼采取两审终审,若对一审的结果不满的话还可以提起二审,检察机关也可以提起司法审查,诉讼的救济更加得力
第1页共2页在仲裁法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