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小学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施行方案镇江市蒋乔小学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小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施行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施行素养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良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开展和综合素养的不断提高,结合校情制定本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施行小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是根底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开展情况和衡量学生是否到达综合素养标准的重要举措
按照素养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与制造性
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照,关注学生的平衡开展和潜能开展
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养情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老师及学校进步与开展的过程
二、综合素养评价的内容主要内容有:从情感与态度、行为与适应、交流与合作、身心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培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等综合素养,促进学生自主开展、主动开展、全面开展和可持续开展
三、学校成立领导班子组长:曹茂文副组长:朱国民成员:严伟强、胡媛、各班主任(10名)职责:施行《小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征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展调查和处理;制定评定工作的施行细则与详细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展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1)班级评定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养进展评定
2、健全相关制度(1)公示制度
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学生综合素养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述制度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