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学校考试治理方案为了标准考试(含各年级月考),加强考风考纪,提高考试的效度和信度,特制定本方案
命题1、每学期第一周,由教务处组织各年级长协商统一确定各年级月考的时间、科目、命题原则方式范围等,并报校长室审批
2、教务处依照市教育局教育教学行事历的安排,于每学期第一周确定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的时间、科目、时量、权重诸事宜,并报校长室审批
3、学校期中考试原则上安排在第十周,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放假前一周(假设参加全市统考,则遵照统考要求)
由教务处拟定考试通知,经学校批准下发教研组,要求各学科的备课组长利用集体备课时间组织老师讨论考试的范围、内容、难度等指标,确定命题老师
4、学校举行的期中、期末考试,原则上采纳初一、初二年级穿插命题,初三年级自行命题的方式
命题老师在命题前应与相应备课组老师充分交流,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
命题是老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老师不得无故回绝学校安排的命题任务,学校将视质量给予命题老师一定的命题费用
命题均需使用学校试卷模板,以保证标准
命题时要制造3个电子文档(试卷、答卷、参考答案),英语听力磁带应有开场和完毕的提示语,试题内容及标准要符合学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稿交教务处,打出清样稿,经命题者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命题老师对清样稿负责
假设在学生考试的过程中发觉试题错误(知识性错误、排版错误等)妨碍作答,分数达总分的10%或明显错误之点超过5处(包括参考答案),则认为试卷不合格,除给予批评外,在年终扣除已领取的命题费用
命题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命题者、教研组长(月考则为备课组长)和教务主任须对试题的科学性、标准性进展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须书面签字
命题者假设为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则由教务处另行指定
接触试题的人员对试题负有保密责任
教务处的考务流程1、拟定考务通知,提早2周下发给教研组,教研组通知到各备课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