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教育费附加减免税规定小编整理了教育费附加减免税规定,欢迎阅读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税法Ⅰ)(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进口不征)(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不退);经总局审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3)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6)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疑难问题解答】问题:企业所得税中的所得来源如何确定,而且确定的目的是什么
(税法Ⅱ)解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所得来源按照以下规定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②动产转让所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