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XX〕14号)要求,为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检查时间和范围检查时间。20XX年7月至10月,历时4个月。检查范围。根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次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涉粮企业、涉粮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突出对粮食进出仓、登高作业、熏蒸作业、药剂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和岗位的违规操作多发问题开展检查。-12.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或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检;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第1页共15页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3.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和油脂加工厂房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避免溶剂挥发在局部空间积聚的合理通风散气措施;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4.药剂库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防盗门双人双锁管理和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是否存在报废药剂尚未处置的情况;药剂使用设施、设备及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熏蒸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到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5.粮油检化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三废”排放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三)安全度夏度汛措施落实情况。1.对粮食收购现场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鉴定,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3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二)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普查或组织互查。要落实对辖区内粮食企业的逐一现场检查,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要对企业自查记录进行核对,再进行详细检查;对普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必须记录,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双方签字;要跟踪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限期整改。市粮食局将适时组成第2页共15页督查组对各企业自查,县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三)创新检查方式。各县(市、区)粮食局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