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分公司职工书屋河南分公司(职工书屋借阅管理制度)一、借阅人员为河南分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其中以XX县区河南分公司为中心,50公里半径以内范围为本部借阅员工,其余为外地借阅员工
二、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30----21:00(本部借阅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外地借阅员工)三、除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工具书外所有在册书籍均可凭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
(一般期刊、报纸、杂志和工具书可在图书室阅览,阅读完毕请放回原位)四、员工借阅书籍时需交纳100元抵押金方可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禁止外借;借书证因不慎遗失时请与图书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进行补办,补办工本费为5元一份,同时前期借书证就此作废
五、每位员工每次借书数量不得超过两本,本部借书人员借阅时间为半个月,外地借阅人员的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借阅人员到期前未能阅读完的书籍可以申请办理延期,延期只得办理一次,延期有效时间为两周
如若在上述规定中逾期未还者按照每天扣除0
5元进行处理
六、员工在图书办理借出前已发现所借图书有污损、涂写、批改、缺页等情况时应与图书管理人员进行报告确认,图书管理人员对此进行登记记录
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借阅人员承担
七、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保持图书的整洁性,不得对图书批改、圈点、涂写、撕页、浸泡和污损
若有此类情形,借阅人员需对书籍进行半价赔偿
损坏严重的书籍致使无法流通的应按照书籍定价全价赔偿
八、图书的归还可以委托他人代还,对因图书丢失的借阅人员应在一周之内赔偿原书籍(要求赔偿书籍的出版社、作者、出版日期必须一致),可以不予追究
超过期限未作赔偿时一第1页共2页律按照图书定价的全价进行赔付,拒不办理赔偿手续时,图书管理人员可对抵押金进行全额罚没充公
九、借阅人员归还所借书籍并申请退还抵押金时可视为放弃以后借书的权力,以后将无法保证正常办理借书手续
十、图书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