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案例》学习心得公司治理案例分析报告1请结合案例1评价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独立董事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董事会中基本上是作为被选择的股东代表,根据股东和社会的利益去监督和监控公司的管理层,并且被期望利用他的诚实和能力去审视公司的战略、计划和重大的决策
对首席执行官、公司高层管理团队的选择和评价是董事会的最重要的功能
由此,西方国家独立董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监督约束和评价
另外,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也是独立董事的一个职责
案例1中,提到“花瓶懂事”不在公司任职、不参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领取工资报酬或津贴等
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独立董事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了行政复议,要求免除罚款
证监会却做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认为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有关上市申报材料、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不能以不在公司任职、不参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领取工资报酬或津贴等理由主张减免处罚
根据我国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由于案例1“郑百文事件”----虚假上市、虚增利润、信达收购、三联过户
这些事件独立董事都负有相关责任,但是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他们的职能,监督公司内部按法律法规办事,不能对公司的决策进行客观评价
但是花瓶董事,摆设董事在法律上是不予认可的
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方面独立董事要以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权利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