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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最新契税暂行条例,欢迎阅读
契税的定义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xx〕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最新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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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