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信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0
03•【字号】•【施行日期】2020
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枣庄市信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信访局、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市直有关部门: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信访局枣庄市司法局2020年7月3日枣庄市信访局枣庄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发挥信访与人民调解在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创新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国务院《信访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山东省《信访条例》、《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以下简称“访调对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搭建“访调对接”工作平台,健全信访与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发挥专业调解组织作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全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对信访人在诉求中反映的依法可以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的矛盾纠纷,通过“访调对接”机制,力争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内予以调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发生,推动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