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人也会犯罪
好心帮人也会犯罪
怎么会是犯罪
看了这个题目,你也许会有这些疑问
那就请你先看下面这则案例
河南XX县区小关镇农妇霍某因全身瘫痪,长年生病在床,花去很多钱看病,眼见家里一贫如洗,霍某感到痛苦绝望,多次萌生自杀念头
2003年6月14日,霍某丈夫的好友李某来探望霍某
霍给了李5元钱,请求他帮自己买农药自杀
李某耐心劝阻后,感到霍某的确痛苦,便答应帮这个忙
6月18日上午,李某从镇里买来一瓶“氧化乐果”农药带到张家
下午,在霍某的要求下,李某帮助霍将农药喝下
尽管霍的女儿发现后,赶紧将其送到医院,但霍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应霍某之邀,出于好心,为帮助霍某免受不尽的痛苦,实施了上述行为
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因为该行为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具有三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社会危害性,即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性
好心帮人怎会有社会危害性
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辨证地去看
社会危害性是相对稳定性和变易性的统一
“相对稳定性”是指某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有无与大小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较为稳定
类似本案中的帮助自杀行为在我国现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其危害性虽然在量上没有其他恶性杀人行为的危害性大,但是在质上还是具有社会危害性
“变易性”是指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其社会危害性的有无与大小在发展变化
也就是说,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发展,同样是一种帮助自杀行为,在未来社会可能社会危害性极小,甚至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未来的立法也应随之改变
如对病人实施“安乐死”合法化
但那毕竟是未来的事,不是现实
即使到那时,实施“安乐死”也要履行严格的程序来限制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第二个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即犯罪行为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刑法对犯罪行为的禁止是通过对某种行为规定刑罚后果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