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政策的局限与淡出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局限性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是以社会上存在着一定数量的闲置资源为前提
也就是说,这部分闲置资源依靠市场力量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运用国债的形式,才能得以有效的利用
但是经济资源的总量毕竟是有限的,伴随着经济不断扩张,资源的瓶颈约束迟早是会到来的
如果累计的财政赤字和累积的发债规模已经很大,而扩张性财政政策受惯性影响又收缩不下来,财政从金融市场筹集过量资金,就有可能导致经济过热,引发通货膨胀
因此,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积极财政政策不可能长期实行下去,换句话说,从长期看,我们仍然必须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
况且,从理论上说,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积极财政政策本来的定位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短期性的总量失衡进行反周期调节,调控的对象主要是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关系
但从1998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5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短时间内仍无法淡出,这个时间跨度显然已经超出“短期”的范围
连续5年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其实施的目标主要放在刺激投资需求上,也可以这样说,即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所筹集来的国债资金,其政策导向是积极地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来拉动国民经济的适度快速增长
由于我国投资增长主要依赖于政府增发国债和由国债投资而带动的贷款所拉动,社会投资增长则相对缓慢
这种性质的投资,主要是靠政府政策性投资行为的推动,市场机制的内在驱动因素较少
它一方面说明政府主导型的投资增长格局仍未有根本改变,另一方面也反映经济增长对政府政策性投资的依赖过大,社会投资明显不足
由于政府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这将部分抵消财政政策所产生的“乘数效应”
与此同时,财政投资主要是面向基建投资,技改投资明显减少,且银行配套资金的贷款部分,也是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因而造成流动资金的明显不足,即长期资金“挤出”短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