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
“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把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载体,表明我们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和谐创建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所谓和谐创建活动,就是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和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任务落实到城乡基层,广泛开展以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创建活动
(一)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是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发展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各地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系列创建活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创新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三大系列创建活动呈现出勃勃生机,取得了巨大成就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显然,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难以涵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
因此,必须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