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编者按在近日由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研讨班期间,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茂利、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XX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作明、XX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李凤奇分别从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五个方面,给参加研讨班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政工部门负责人及中央政法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授课
从今天起,本网推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专栏,连续刊出上述授课摘要,以期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入开展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
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我们党在治国第1页共7页方略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