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中国古代文明的辉煌与迟滞——明清(1840年前)通史时空坐标时段特征概览\s\up7(考点一明清时期的政治)一、明朝(1368~1644年)1.中央(1)丞相制度废除:废丞相,由皇帝亲自掌管六部。(2)内阁制度形成:明太祖时设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明成祖时内阁出现。(3)选官制度:明朝实行八股取士,加强了对人们的思想控制。(4)监察制度:在中央设有都察院和监察御史,又设六部给事中,负责监察百官。2.地方(1)地方废行省,设三司。(2)地方上设提刑按察使司,分管地方监察和司法。二、清朝前期(1644~1840年)1.清朝初年:设内阁、六部,负责奏章票拟,军国机要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定夺,皇权受到限制。2.康熙时期:设南书房参与机要,与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三足鼎立,集权于皇帝。3.雍正时期:设军机处,军机大臣每日跪受笔录,军国大事由皇帝裁决。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了君主专制。1.明代官僚制度的改革(1)明朝建立后,朱元璋进行了大规模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强化皇权,把秦汉以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形成了“政皆独断”的君主极权政治。①罢中书省,废丞相制,由六部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②扩充监察机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2)经过改革,明代官制的突出特点是一切权力集中于皇帝。丞相、三省制为府、部、院、寺所替代,从地方到中央都是军、政、司法三权分离,由一卿独尊变为六部、通政司、都察院、大理寺九卿并列。这一方面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整个中华文明的发展过程看,这种高度的君主极权政治及与之相应的各种极端手段窒息了社会发展的活力。(3)地方: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管民政、财政;设提刑按察司,掌管刑法;又设都指挥使司,掌管军事。三者合称三司,长官为封疆之吏。原来行省的权力至此一分为三,三者各司其责,互不统属,互相牵制,各自直属中央。后来,地方上临时派遣的巡抚成为地方最高长官,提高了地方行政效率。2.影响中国古代都城选址的因素(1)经济因素:古代都城一般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物产较为富饶的地区,以利于都城的物资供应,这是影响古代都城选址的主要因素。古都长安、南京、杭州、洛阳、开封都具有上述优势。(2)政治因素:古代都城选址多考虑“居中”原则,从中国古代多朝都城来看,长安、洛阳、北京等,都位于国家的中心地区,这样有利于确保国家统治政权的集中,同时又能辐射全国。(3)军事因素:都城作为一个王朝的统治中心,其军事地位决定了国家的安危,这显然是明成祖选址北京考虑的主要因素。(4)历史因素:一些都城曾长期处于全国政治中心的地位,从而被视为正统王朝安置国本之地。3.古代中国加强君主专制的主要方式(1)削弱相权:在古代中国皇权与相权的斗争中,总的趋势是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直至被废除。削弱相权的主要方式有以下两种:①分割相权。把相权一分为二(一分为三或更多),使之相互牵制,从而保证皇权的独尊。②转移相权及其机构。权力转移的总趋势是由离皇帝身边远的人(外朝或外廷的大臣)向皇帝身边的人(内朝或宫内的侍臣、宦官)转移,即由远及近(或由外到内);同时,行使相权的机构总是不断地由内朝(宫内)向外朝(外廷)转移,即由内向外,内朝逐渐发展为制度化、合法化的外朝中央机构。(2)加强思想控制:如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明清八股取士、大兴文字狱等。(3)变革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分化事权,使其相互节制:如秦朝实行三公九卿制,推行郡县制;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宋代实行二府三司制等。(4)注重官吏选拔和任免:自秦废分封制后,官吏任免权由皇帝一人决定。隋唐之后的科举考试,也是培养和选拔忠君之臣的重要途径。(5)加强监察机制:如秦代设御史大夫,汉代设刺史,宋代地方设通判,明代的东厂、西厂、锦衣卫等。4.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和影响(1)特点①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如行省制度、选官制度体现了继承,内阁和军机处的设置体现了发展。②专制程度空前强化。主要体现在废丞相、八股取士和军机处的设置等方面。③体现了时代特征。君主专制逐渐达到顶峰,并且走向反动,反映了我国封建专制制度渐趋衰落的时代特征。(2)影响①积极作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