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讲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考试要求:(1)光荣革命(b);(2)《权利法案》(b);(3)《王位继承法》(b);(4)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及其作用(c);(5)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c)
一、“光荣革命”——(b)1.背景(1)1640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
1649年,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
(2)推翻斯图亚特王朝后,克伦威尔就任“护国主”,实行独裁统治
(3)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直接威胁到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
2.经过1688年,议会迎立荷兰执政威廉三世为英国国王
3.意义: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提供了政治前提
特别提示“光荣革命”赶走詹姆士二世后,议会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及其丈夫荷兰执政威廉承袭王位,体现了“光荣革命”对英国君主世袭制传统的尊重,显示了“光荣革命”的合法性
二、限制王权的法案——(b)1.目的:限制王权,扩大议会的权力
2.内容(1)《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通过
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
(2)《王位继承法》:1701年,议会通过
把包括王位继承和任命法官等权力掌握在议会手里
3.意义: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础
微点拨《权利法案》只是剥夺了国王的立法权、财政权及军权,国王仍然掌握行政权,只是国家权力中心由国王转移到议会
后来,随着责任内阁制的确立,国王的行政权才逐渐被剥夺,真正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三、责任内阁制的形成——(c)1.历程(1)“光荣革命”前,国王有一个最高咨询机构——枢密院
(2)“光荣革命”后,内阁逐渐取代枢密院,成为国王直辖的最高行政机关
(3)1721年,沃波尔开创了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任首相并组建内阁的先例
(4)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并得以完善
2.内容(1)议会取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控制权
(2)国王“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