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讲美国1787年宪法考试要求:(1)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其作用(c);(2)联邦制的权力结构(c);(3)比较美国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c)
一、1787年宪法的制定——(c)1.背景:“邦联”政治体制使美国面临危机
2.制定:1787年9月,制宪会议通过了联邦宪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体制
3.内容(1)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加强,各州在行政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2)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最高立法机构是国会,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
4.原则:“制约与平衡”
5.评价(1)地位:美国联邦宪法是近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2)积极作用: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局限: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
微点拨1787年宪法的创新之处:国家结构是联邦制,政体是共和制,权力中心是总统
美国政体的分权制衡原则二、从“邦联”到“联邦”(联邦制的权力结构)——(c)1.依据:1788年,联邦宪法正式生效
2.措施(1)中央:集中财政、外交和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权力
(2)地方:各州保持一定程度的自治地位,拥有一些州权
3.作用(1)使美国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
(2)有利于形成全国性的市场,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3)使美国有足够的权威和军队来维护国内的统治秩序,巩固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的新政权
(4)恰到好处地协调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易混提醒邦联:指若干独立的国家为军事、外交或贸易等方面的利益而组成的联合体,实际上不是一个主权国家;各成员国拥有完全独立的主权
代表:独立后不久的美国、英联邦、独联体
联邦:是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其成员国、州、邦加入联邦后不再享有完全的主权,但保留一些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代表:美国、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