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规章制度第一条XX县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受XX县区文化体育局委托,对望城地区文化市场进行稽查执法工作
稽查队员持XX省文化厅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和XX县区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在XX县区所辖行政区域内执行公务
第二条文化市场稽查的范围:(一)营业性文艺演出(含时装、健美、气功表演等演出活动);(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其他各类游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三)美术品收售、展销、拍卖等经营活动,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四)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五)电影发行、放映;(六)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七)文物市场和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第三条文化市场稽查的依据:(一)法律;(二)行政法规;(三)行政规章;(四)地方性法规;(五)XX省人民政府和XX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六)XX省人民政府和XX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执法责任:(一)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稽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性
(二)认真执行文化市场稽查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实际,拟定具体措施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程序,对全县文第1页共15页化市场经营单位及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活动进行立案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查处违法违规经营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地处理各类举报,并按规定上报执行情况
(五)在行政执法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搞好协作
(六)向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七)深人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经验,制定全县文化稽查工作规划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执法权限和义务:(一)负责全县化市场稽查工作,有对全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