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方案范文集锦四篇绩效工资方案篇1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一、执行时间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四、发放办法: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五、绩效工资的项目设定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六、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等五项目的具体解释:(一)工龄补贴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1、标准: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
5元,每月为:15
5×18×4=1116元;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
5元,每月为:11
5×18×4=828元;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
5元,每月为:8
5×18×4=612元;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
5元,每月为:5
5×18×4=396元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
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
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