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
01•【字号】•【施行日期】2021
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为检验市直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优化财政资金资源配置,强化支出主体责任,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直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的通知》(衡财绩〔2021〕290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衡阳市财政局对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办理中央和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要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负责衡阳南岳机场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协调;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