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华南农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学校采购运行机制,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XX省实施办法》《XX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XX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采购预算项目是指所有纳入学校管理的项目
包括学校预算收入及其他专项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学校及所属单位房屋建筑工程及主体工程的附属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系统集成、网络通讯工程、安防工程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道路工程、排污工程、环境整治工程、挡土墙、围墙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等工程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其中装修工程包括:木工装修、砌筑装修、瓷砖装修、玻璃-1(四)使用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在校内外所筹集资金的工第1页共12页程建设、货物采购和服务项目;(五)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学校采购活动分为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和校内采购
政府采购专指在学校采购范围内,采购在XX省财政厅当年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包含了委托招标代理的政府采购以及电商、网上竞价、批量集中、定点采购、部门协议等政府电子平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