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水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20XX年4月24日汲水乡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XX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汲水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汲水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人,副主席1人;汲水乡人民政府乡长1人,副乡长4人;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工作由本次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各项选举的顺序依次为:汲水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四、汲水乡第十二届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汲水乡乡长,一般应选一人,进行等额选举
汲水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汲水乡副乡长的正式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1人;多于应选名额的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五、汲水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副主席和副乡长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和代表10以上联名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各职候选人,应由提名代表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提名为汲水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乡人大代表
汲水乡乡长、副乡长候选人,可以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1页共11页提名者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被提名者本人表示不愿意被提名,应当尊重本人意见,并征得提名人同意,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
六、如果提出的各项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主席团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