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程第一章教学计划第一条教学计划按学年或学期制订
每学年(期)开学前一周,校长应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计划和学校实际,制订学校本学年(期)工作计划,教务处据此制定学年(期)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应包括教学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教学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主要工作日程安排等
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以上学校的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分别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研室审查备案;乡(镇)所属学校的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报乡(镇)第1页共9页教管中心审查备案
第二条学校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和学科教学计划
并在开学后一周内成文,报学校审查备案
教研组工作计划应包括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教法、学法、本组教改项目,检查教师教学工作,学习外地先进教学教改经验,总结推广本组教研教改经验,进行观摩教学等方面的安排和措施
教师应在通晓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认真钻研学科课程标准、熟悉了解班级学生特点、通读教材并掌握教材的全部知识内容和体系的基础上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学科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教学进度表等
第三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第2页共9页好各门课程
课程门类及授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部门临时安排的教育内容应纳入相近的学科(或活动)教学中,不得在课程表中另列学科门类,以免影响课程计划的严肃性
学校应充分挖掘校本课程资源,将心理健康、梦想课程等结合学校及学生实际创造性开展教学活动,使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协调发展
各学校在每学期开课前应制订作息时间表、教师考勤记录表,及时科学地编排各班课程表,教师个人授课表
在开学一周内,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学校全校总课表及教师个人授课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