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程第一章教学计划第一条教学计划按学年或学期制订。每学年(期)开学前一周,校长应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计划和学校实际,制订学校本学年(期)工作计划,教务处据此制定学年(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应包括教学工作及教科研工作。教学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主要工作日程安排等。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以上学校的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分别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研室审查备案;乡(镇)所属学校的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报乡(镇)第1页共9页教管中心审查备案。第二条学校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和学科教学计划。并在开学后一周内成文,报学校审查备案。教研组工作计划应包括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教法、学法、本组教改项目,检查教师教学工作,学习外地先进教学教改经验,总结推广本组教研教改经验,进行观摩教学等方面的安排和措施。教师应在通晓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认真钻研学科课程标准、熟悉了解班级学生特点、通读教材并掌握教材的全部知识内容和体系的基础上制订学科教学计划。学科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材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教学进度表等。第三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第2页共9页好各门课程。课程门类及授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部门临时安排的教育内容应纳入相近的学科(或活动)教学中,不得在课程表中另列学科门类,以免影响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学校应充分挖掘校本课程资源,将心理健康、梦想课程等结合学校及学生实际创造性开展教学活动,使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协调发展。各学校在每学期开课前应制订作息时间表、教师考勤记录表,及时科学地编排各班课程表,教师个人授课表。在开学一周内,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以上学校全校总课表及教师个人授课表,分别报县教育局政工股、教育股和教研室审查备案;乡(镇)所属学校全校总课表以及教师个人授课表报乡镇教管中心审查备案。第四条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保证体育、艺术课时。每天坚持做好“两第3页共9页操”(早操、课间操或眼保健操),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含体育课)。按规定实施国防教育,组织好高中新生军训工作。第五条根据季节变化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和活动量(包括教学、自习、课外活动时间),严禁利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高中毕业班除外),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第二章备课第六条教师备课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熟悉教材体系,掌握所教学科的学年、学期教学要求,明确各章节、各单元的重点、难点、知识点、能力点、教育点,对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思想教育的渗透,做到成竹在胸。第七条教师备课要研究教法,更要研究学生的学法。教第4页共9页师的教法要为学生的学法服务,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要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学生智力的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动脑动手,克服“满堂灌”、“满堂问”等不利于学生探究式学习的落后教学方式。第八条备课要精心设计学生活动,为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提供平台;要精心设计课堂练习及课外作业,课外作业应配合教材重点内容,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选题要精,要有典型性,形式应灵活多样,切忌不加分析,不加选择地全留全做的大作业量及反复抄写的机械重复。第九条规模较大、有条件的学校,大力提倡集体备课、电脑备课。做到平行班级间统一教学目标,统一作业份量,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测试内容。第十条教案应按每章节(每单元)每课授课时数分课时编写,体现三维目标。确定每课时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第5页共9页学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教法、学法、教学过程、作业、板书设计、教后反思等内容。切忌整章节(单元)整课只写一个教案、原封不动使用旧教案或购买书店的现成教案上课的现象。跨学科、学段任课的教师至少有一门课写详案。第三章上课第十一条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