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及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不断加强和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由于现阶段体制机制、新的形势任务、领导干部重视程度和队伍素质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和队伍建设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与问题,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刻思考,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并不断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精神和科学的方式方法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解决,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现新跨越。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的基本现状及存在问题(一)组织建设上不适应。一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相对薄弱。就税务系统而言,目前每个局只配备一名纪检组长,大局配备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也就是纪检监察室,但部分小局由于人员少等原因尚未设立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能全部依附办公室进行合署办公,近年来虽配备了纪检干事,但大多都是兼职干事,而且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基层纪检组织人力不足、精力分散、效率不高,不能发挥基层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实际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工作。二是基层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机关的效能监督、执法监督、行政监督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是对“两权”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干部队伍不够稳定。鉴于地税部门业务职能的特殊性,造成大部分干部十分重视税收业务工作,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感兴趣,不愿意钻研纪检监察业务,致使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不稳定,跟不上形势发展的步伐。(二)人员使用上存在不足。当前,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上级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下级纪检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具体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又要结合属地管理,具有特殊性,在人事管理上与当地无关,因此干部更加注重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关系,导致出口不活,在用人体制上存在不足。尤其在人员提拔使用上,近年来税务系统在内部虽进行了广泛的轮岗交流,基本排除在一个地方工作过长带来的不利因素,并有利于干部队伍取长补短,吸收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提高在复杂环境中开展工作的能力,但纪检监察干部相对税收业务科室的干部来说机会少、难度大,部分单位的领导和干部在同一地方同一工作岗位上甚至一干就是多年,这既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又不利于整个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干部队伍的稳定。(三)队伍建设上仍需加强。一是目前地税部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良好,基本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但由于人员不稳定,干部的政治素养、年龄结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还不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没有制度化,缺乏系统的规划和科学的安排,专业化培训有待加强;三是科技促廉手段不够,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会或者不善于运用现代科技开展监督检查,对部分电子审批事项和工作流程不会监督检查,监督手段落后,学习培训力度不够,又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善学习提高,产生混天度日的消极思想,信息技术提升不快,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硬,律己不够严明,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形象。(四)制度执行力有待提升。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税务系统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通过抓落实绝大部分制度办法都能得到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但回过头来看,还有一些制度落实执行不够到位,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失去他律功能,造成部分监督管理漏洞,致使违法违纪现象没有完全杜绝。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分析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既有机制体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也有队伍建设自身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都需要认真加以改进和加强。(一)组织管理和职能职责不够完善。当前,地税部门纪检监察专门机构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原因,使不少单位的纪检组长不得不即扮演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角色,还要亲自办理纪检监察具体业务工作,没有时间开展查访核验等实际工作,因为工作关系,垂管部门和行业系统与上级主管部门接触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