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淮北矿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深化XX县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根据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按照本办法进行监督
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淮北矿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
基层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对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淮北矿业机关党委负责对机关各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淮北矿业党委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淮北矿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一)组织领导
党委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二)选人用人
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情况;遵守组第1页共7页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等
(三)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淮北矿业党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情况等
(四)纠正侵害职工利益行为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完善职工群众维权机制,畅通职工群众诉求渠道情况;涉及职工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透明情况;处理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分配不公、用人不公、奖惩不公等问题情况;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