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评方案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市(镇)直单位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20XX年度市(镇)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并结合《市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考评方案》的有关内容,制订本方案。一、考核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实施严格的年度考核,进一步增强市(镇)直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形成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三、考核方法1、考核期限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2、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地检查,入户调查核实的方式进行。四、结帐办法1、镇委、镇政府对市(镇)直先进单位授予“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根据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对出生政策符合率、政策外多孩率、出生统计差错率等三项指标,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未完成责任指标(出生政策符合率、政策外多孩率、出生统计差错率根据样本点考核结果对报表进行修正,以修正值作为结帐依据),或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政策内出生孕情上报及时率低于100%或综合评分高于70分但低于80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半年内未严格按政策处理到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