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公开承诺书我局作为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建设“阳光工程”,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文明”的政府部门形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我局政风行风建设,现将主要职责、服务承诺公示如下:一、主要职责1、负责编制全县城镇建设,村镇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市公用事业(给水、排水、供热、供气、道路、路灯、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建设、管理工作
3、研究制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对工程设计、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建筑业、建设行业的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4、负责城建监察、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5、依法监督管理建筑建材市场,组织、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新科技、新产品的开发,技术改造和引进推行工作
6、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和房产政策管理,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颁布的工程建设抗震设计、施工规范及规定,组织实施抗震加固工作;负责全县危房鉴定工作和直管公房设施的管理和维修
8、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XX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9、监督管理辖区内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音、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调查协商处理涉及辖区外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辖区内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第1页共3页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10、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县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三同时”(新建项目与环保设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