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罗马人的法律备课资料人民版必修1罗马法遗产在今天罗马法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直至今天我们仍可以从这份宝贵的法律遗产中受益
现举几例加以说明:(1)罗马是世界上最早采用陪审制度的国家之一
罗马共和国特设一种审理工职人员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法院,实际上就是陪审法院
罗马的陪审制度为法国所继承,又于11世纪时传人英国
在英国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终于发展成一套完整独立的资产阶级陪审制度
这种制度很快推及美、法诸国,至今仍是西方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即保护人为被保护人进行诉讼代理的法律制度
保护人可以出庭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的指控,实际上也就是辩护人制度
公元1世纪时,这种保护人制度发展成罗马国家正式的律师制度
现代各国的律师制度几乎都起源于罗马
(3)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这就是由“控诉或诉讼”派生出来的“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
资产阶级对此加以继承与发展,用立法形式确认“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的原则
此外,西方国家也普遍继承了罗马一审终审的审级制度和“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罗马法学罗马法学是以罗马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罗马法学泛指古罗马奴隶社会的法律学说,重点是罗马共和国末期至3世纪的法律学说以及3世纪末至6世纪罗马法学家解释和编纂法典的重大成就;狭义的罗马法学称为罗马民法学,是以罗马民法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共和国末至3世纪,罗马法是罗马的古典法学,研究的对象是《十二铜表法》,由于内容简单和残缺不全,对罗马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无法依据它研究解决,于是法学家便将提出的新的法律问题及对该问题的解释汇编成书,用来指导、解决司法实践中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问题,从而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
3~6世纪,罗马法学进入了系统化和理论化阶段
此时期,罗马法学家不仅编纂了法典,而且对“法律”和“法学”概念本身的含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