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天津大学乙方(承包方)_________天津泰达绿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天津大学新校区中区环岛__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__天津大学新校区中区环岛园林工程养护管理
项目地点:_________天津大学新校区中区环岛
养护面积:按照天津大学新校区中区环岛现状内全部绿地约10万㎡,不含组团内绿化工程的养管,具体养管面积以第三方测绘为准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1.养护范围:乙方按照甲方现状绿地内(天津大学新校区中区环岛)所种植的苗木进行养护与管理
2.养护内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证养护范围内绿地植物的存活及正常生长,保证养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等
本项目不包含现状绿地内(天津大学新校区中区环岛)新增苗木及补植苗木,只涉及现状绿地内的苗木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防寒、苗木补栽、全部工作内容
若甲方增加其他养护内容,则必须出具新增工作、补植苗木的指令后方可以进行下一步工作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
乙方工程竣工进入养护期阶段,如发现实际竣工工作量与招标工程量不符,应在进入养护前10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及按竣工图编制的养护工作量报表
甲方接到报告后___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
乙方进场后___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1量差异的,视为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按竣工图编制的养护工作量报表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确认的,视为认可乙方竣工工作量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