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公道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招标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的管理,规范食材采购程序,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依据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扬教发【】号)、扬邗教【】号的文件精神,以“农校对接”为渠道,结合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制订如下招标方案:一、招标内容、数量和要求:分蔬菜类、肉类、主食类(米、油)、冷冻食品,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或多个类别进行投标,所有价格均按照开票价格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能对所投标类别内所有品种商品供货,投标人按早餐人、午餐人、晚餐人自行估算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为公道中学食堂,送货时间按甲方规定时间前送达
二、各类食品具体要求、米、油(非转基因菜籽油、色拉油)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并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猪肉必须为当日鲜肉,不能为冷冻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必须随货同行;、蔬菜必须保证新鲜,尽可能提供农残报告,保存运输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冷冻食品必须要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同时必须要有同一批次检验合格报告,非原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供货人签字,且随货同行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格的人员,无社会不良记录;、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备查);、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近年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竞标声明,见附件;、报名者是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者若非法人本人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加盖企业公章);2/4、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单位简介、货物简介及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