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教育培训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实现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建设一支懂政策、会管理、能宣传、善服务的高素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基本原则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学以致用;规范制度,不断创新;以自学为主,脱产学习为辅;坚持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三、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加强人口理论、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以需求为导向,以改善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为目标,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的运行机制,努力塑造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天。四、组织实施(一)认真抓好市级、市直部门、镇(街)三级党政分管领导的经常性专门培训。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党政分管领导的培训工作。及时抓住镇(街)换届和领导班子调整的机遇,对新任党政分管领导进行第1页共4页任前培训。适时组织镇(街)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市级以上计生干部培训班。(二)重点抓好学习型机关创建。按照“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自主教育培训活动,局机关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各级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强化师资力量,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远程教育、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类、分批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管理服务规范和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微机操作技能等。人口计生部门将积极争取组织、人事和党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联合举办培训班和颁发证书。在镇(街)、村(居)两级逐步推行计生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上岗资格的,组织其参加脱岗培训,经培训仍不适合从事现岗位的,调整到其他岗位工作。(三)加强在职人员学历教育。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在全系统开展“学历升级”活动,逐步改善干部队伍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积极争取各级教育部门和大中专院校的支持,采取短期培训、依托办学、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做好本系统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和后备人才培养。村级计生主任普及中专学历教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要达到50%。侧重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政策、人口信息收集、生殖健康咨询、随访服务等实用工作技能和工作方法的培训。鼓励在职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提高学历(学位)层次,并根据情况提供时间、费用报销等方面的支持。各镇(街)计生办每年11月底前填写《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汇总表》报人事科。(四)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人口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人口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短期培训、临床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真正使具有高级职称第2页共4页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为本学科、本专业、本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成为人口计生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的业务骨干,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技能和优质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