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污染治理方案根据20XX年3月11日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召开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至5月底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及要求5月底之前,完成河流域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任务;对在巡检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污染点源,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河入省控断面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最低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调度落实《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强化治理效果,确保在各时间节点达到预定的工作和水质目标要求
(二)确保按期完成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
5月15日前,通过与有关部门、单位对接,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等措施,完成河流域第一批清查出的42处、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解决的污染点源整治,确保污水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三)全面梳理和巡查辖区内污染状况
流域内各分局组织力量沿河两岸自源头进行再巡查,清查所有入河支流和排水口的污水排放状况,建档立册
在完成第一批污染点源整治的基础上,对清查出的支流、排水口的污水进行溯源,查找排放源头,发现一处解决一处
重新审查污水直排环境业户的经营资质,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对不属于环保部门处理的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临时截污等措施,确保无污水直接进入主河道
(四)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整治效果
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组织对流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排水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存在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对拒不整改以及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五)实施周巡检监测制度
组织对河道干流各控制断面、第1页共3页各支流、各排水口水质水量等每周巡检监测一次,编写监测简报
各分局在每周周四的十二点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