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扬尘污染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加强对建设领域及堆砂场、采石场等场地的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府办〔20XX〕6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执〔20XX〕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治道路和大气污染、营造和谐文明的施工环境为目标,努力提高建设工程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改善我区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区管委会决定成立大亚湾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黄辉(区委管委会)副组长:黄志军(区管委会)成员:邓华(区两委办)、李明(区环保局)、罗健强(区住建局)、程国亮(区社管局)、潘炳新(区交通运输局)、涂文子(区宣教局)、张福振(区国土分局)、张志诚(区工商分局)、朱国治(区执法分局)、叶翰革(区公安交警大队)、廖志铨(区公用事业局)、陈奎昌(区环卫局)、钟宏可(区动迁办)、黄海山(区房管局)、王瑞华(区督查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廖远光(区环保局)、张浩文(区住建局)、王世才(区执法分局)、林伟豪(区交通运输局)、叶翰革(区公安交警大队)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专项整治工作自今年9月1日开始,至今年12月30日结束
四、治理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一)区环保局负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码头、堆场、露天仓库及混凝土搅拌站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1页共6页(二)区国土分局负责采石取土场作业(含土石方、场平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