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园区企业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文明、生态、和谐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当前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XXXX园区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代表沙田镇政府履行对园区企业管理职责,“指挥部”为实施本制度的主要部门,在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与建设管理制度第三条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按照“高效、高端、节能、环保”的方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工业、新能源、新材料及新兴、高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杜绝引进高耗能、有污染项目和化工项目
进入园区的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土地管理和相关法律规定;(四)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高新技术项目可以放宽到1亿元以上
(五)项目投资密度为160万元/亩以上
第四条申请在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指挥部申报以下材料:(一)项目入园申请书;(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五)银行资信证明;(六)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七)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八)项目立案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五条对符合上述条款且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一)一次性固定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二)高新技术项目;2(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第六条新建项目确定位置后,要先经国土部门现场核定地类是否为建设用地,杜绝发生违法用地现象
第七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等证件,并向指挥部报送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批准后方可建设,杜绝无证施工和未批先建现象发生
第八条企业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