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工作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
在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深刻把握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更新执法理念,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有效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社会关系,以更好地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的课题
一、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社会矛盾,营造社会和谐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公民的安全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指数
社会治安状况,关系到每个人的身家性命,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检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发挥批捕、公诉和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枪、涉爆、涉毒、涉赌、涉黄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偷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破坏发展的犯罪;积极办理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办在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官员腐败、司法腐败及渎职犯罪等问题,是百姓极为关注的焦点
腐败问题、渎职犯罪问题不解决,很难提升人民群众的凝聚力,社会也不可能和谐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望值很高,惩治不力影响民心,而民心稳是稳定之根本
案1件办好了,能有效地化解因贪污贿赂渎职行为的存在而引起的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把案件办砸了,或有案不办、执法不严,或刑讯逼供、饲私枉法,则可能会激化矛盾
检察机关要在维护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