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制度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云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组长:何云长副组长:杨淼杨建国成员:杨淋严剑利洪涛李廷新杨玉蓉秦素云李仕英杨艳华刘书琼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我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二)处方点评管理办公室(设在药剂科)办公室主任:杨淋办公室成员:李仕英、杨艳华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日常“处方点评”的开展情况
(三)处方点评专家委员会组长:何云长成员:杨淼杨建国杨淋严剑利洪涛李廷新杨玉蓉秦素云李仕英杨艳华刘书琼职责:1
参加制定管理工作制度,参加具体管理工作
参加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药事知识及规范化管理培训,对临床及管理、宣传、监测提供技术指导
对药物使用不合理的各种情况进行界定,对药物使用情况、趋势进行分析,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监测,提出管理使用药物的方案
对处方点评结果,分析结果及处理方案进行裁定,同时制定干预措施
(四)处方点评人员在医院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药学、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中随机抽取
二、点评要求处方、医嘱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
工作小组在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报告药学部和医务科,并在每月形成点评结果报告
三、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一)处方点评范围我院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
(二)处方点评方式1
点评周期:每月一次
点评方法(1)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