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夏春阳文章来源:江苏工人报点击数:520更新时间:2008-11-514:11:45工资报酬是职工最主要的经济利益,是职工赖以生存的根本,保护职工取得劳动报酬权利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所在
当前,在全社会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建立完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为各级工会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邗江区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使这一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在建立完善上取得了很大成绩
截止目前,全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2185家,覆盖职工13
其中单独建制473家,联合建制124家,覆盖企业1712家
建制率和职工覆盖面均达到98%以上,为促进全区建立和谐、协调、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还必须看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平衡性,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不够明显,还不能真正起到协调和改善劳动关系日益出现的激化矛盾
笔者就当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如下
存在的主要问题1、被动建立或执行“行政指令”
集中反映在业主和职工对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多此一举,没有必要,相当一部分企业是迫于自上而下的压力,不能将这一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2.集体协商形式化,作用不明显
部分企业的集体协商往往是走形式,即使是进行集体协商的企业,也是以工会主席的个人协商所代替,遇到有关职工劳动报酬方面的问题,是由工会主席个人与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凭关系、反复交涉去解决,而没有真正通过规范的集体协商来处理
还有不少企业是以不变应万变,合同一旦签订就再也不会根据情况变化通过协商进行修改、变更
这种由于双方缺乏认真、充分、平等的协商,作用不明显
3.合同文本千人一面,缺乏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