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6年中山大学各学院(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注意事项一、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16年4月27日16时前交至现所属院系办公室教务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生须符合学校及接收院系规定的转入条件方可申请,若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等有疑问,可向拟转入院(系)了解咨询
三、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申请表须经家长签字(或另附有家长签字的同意书)
请务必慎重对待转专业这一选择,待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无法再退回原专业
四、不予考虑转专业的情况如下:1、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2、已转过一次专业者(不含入学时招生办受理新生专业调整);3、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处分者;4、必修课专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
0者;5、联合培养类办学项目本科生(详见《中山大学联合培养类本科生学籍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二条)6、应作为降级试读或退学处理者;7、特殊招生类学生以当年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为准
学院/系专业/门类接收人数第1页共35页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6哲学系哲学3逻辑学3历史学系历史学4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考古学3社会学3法学院法学8岭南学院经济学类8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0管理学院电子商务3旅游管理3国际商务3国际金融学院经济学类10工商管理类10心理学系心理学10外国语学院英语3日语3法语2德语3汉语言(留学生)人数不限旅游学院旅游管理10会展经济与管理(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联合培养)5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学5公共关系学2传播学5第2页共35页网络与新媒体(媒体设计)5网络与新媒体(影像传播)5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类20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2化学生物学2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10计算机类10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0微电子科学与工程5电子信息类15自动化类5工学院理论与应用力学5生物医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