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摸清国有企业“家底”,全面核实企业国有资产质量,夯实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尽快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确保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号令)和《XX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省政府国资委冀国资[2003]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市2006年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充分认识搞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清产核资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对国有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摸清企业各类资产“家底”,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从目前情况看,一些企业资产不实、财产不清、信息不准的问题仍相当突出
通过清产核资,可以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现状,核实国有资产质量,掌握企业“家底”,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推动企业深化改革,确保企业改组改制规范运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要求,国企改制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
对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据规定上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和认定,经批准后予以财务核销
同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为谋划和制定改革方案提供重要依据,从而保证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对企业资产质量进行分类排队和深入分析,加快推进企业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