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更好地保障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率,确保安全行车
现就公务用车管理及责任追究特作如下暂行规定:一、车辆管理1
车辆实行定位分级管理制度
局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运输管理处、地方海事处、各运输管理所、工程建设办公室公务车辆分别由各部门落实专人管理
局机关人员在XX市六县(市)范围内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在XX市以外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须由局主要领导同意
运输管理处、各运管所人员在XX市以外因公外出使用公务车辆须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务车辆外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同时需向局作出书面检查
严禁公车私用
禁止用公车携带家属子女旅游、接送小孩上学等
工作人员(含老干部)及直系亲属的婚、丧、重症病等特殊情况需用车,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公务车辆,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驾驶公务车辆,须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驾驶
未经批准而驾驶公务车辆的,局纪委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节假日期间,非公事不准随意动用公务车辆,杜绝把公车擅自开回家,发现一次对用车人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须用车人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三次以上调离现岗位
机关人员不得私自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协调调度
二、车辆调度机关用车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后,按“确保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科室公务用车,优先考虑老干部用车”的原则,及时、合理调度车辆,签发“派车单”(XX县区内口头通知),尽量做到先急后缓、同线一车,防止重复派车
人数少、无急事提倡乘坐客车
当日临第1页共2页时用车视车辆运行情况而定
各处、所、工程办公务车辆由各自根据用车规定调度使用
三、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要积极参加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举办的各类活动
要加强交通法规、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