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提升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度——保障法官权益的另一种思考刘敏近年来,侵害法官人身财产权益的事件在我国时有发生,某省在今年上半年就发生了80多起侵害法官人身财产权益的事件,其中有一些是严重危害法官人身安全的犯罪事件
根据新闻媒体报道情况统计,侵害法官权益的事件呈增长的态势
因此,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分析侵害法官权益事件发生的原因,探究保障法官权益的具体途径显得较为迫切
侵害法官权益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些事件的发生与民众对司法裁判的不满有关,当然,这种不满并不必然意味着法院裁判结果的不公正,这种不满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在于诉讼中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尤其是当事人没有得到应有的程序保障
保障法官权益,要做到标本兼治,如果说要从源头上抓起的话,就有必要减少和消除民众对司法裁判的不满
试想,如果当事人以及社会大众对法院的裁判都非常信服,民众对司法有很高的信赖度,那么,侵害法官权益的事件必将会大大减少甚至不会发生
为保障法官权益,我国有必要通过具体的程序设计和运行,来加强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保障,以减少和吸收当事人对司法的不满,提升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度
目前,我国应当特别注意加强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程序选择权、程序异议权等三类程序权利的保障
本文从民事诉讼的视角,对这三类程序权利的保障问题作初步的分析
一、听审请求权保障听审请求权,也称听审权
它是指,法院在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判定的时候,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问题、程序问题及适用法律问题,有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的权利
听审请求权(therighttoafairhearing)是公正审判权(therighttoafairtrial)或曰公正审判请求权的一个重要要素
①听审请求权通常(即就通常的民事诉讼而言)应当包括以下一些要素:第一,陈述权
陈述权是指所有当事人都有权向法院陈述案件事实、法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