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教师用语用字规范制度祖国的语言文字是一种灿烂的民族文化,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之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既是我们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提高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载体。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说好普通话,写好、用好规范字,切实提高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以尽快实现其规范化、标准化,已成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建立健全普通话推广制度,确保规范用语在校园的推广使用,使全校师生在说普通话、讲规范用语方面有规矩可依;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校园用语制度、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教师所教课程均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学校集体活动、会议、公务等均使用普通话。、教师与教师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要讲普通话。、坚持普通话持证上岗,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为了更好地监督教师规范用语用字,学校将普通话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评聘的基本条件之一。二、校园用字制度、要求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都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要使用规范汉字;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教学需要除外(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净化环境,规范校园内用字。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全面检查学校的公文材料、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是否规范,全面检查各班教室、教师课上(板书)、课下(备课)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确保校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三、具体要求及措施:、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校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字的规范审核把关。、把普通话口语课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任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娄底幼儿师范学校语言工作委员会二0—年八月九月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为目的,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以市语委、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我校全体师生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的意识和水平为目的,扎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努力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目标要求:做好校园普通话推广工作;做好汉字规范化推广工作;抓好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抓好我校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三、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职能,继续完善、明确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和评比。积极执行《娄底幼儿师范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办法》。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