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评马修的“尊严价值理论”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上传时间:2006-4-21浏览次数:2705字体大小:大中小关键词:程序正义/尊严价值/直觉意义/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内容提要:在西方程序正义理论史上,马修的“尊严价值理论”具有重要的地位
本文分析了“尊严价值理论”产生的背景和基本要点,指出这一理论的最大价值在于论证了正当程序的直觉意义,并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为程序正义价值寻找到理论上的根据
作者认为,在论证程序正义价值的独立性问题上,马修的尊严理论达到了前人所没有达到的高度,对程序正义价值的意义作出了全新的解释
作者还基于中国长期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甚至程序工具主义的现实,阐述了“尊严价值理论”对中国法学研究及法制建设方面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自1971年美国学者罗尔斯发表《正义论》①一书以来,有关程序正义的理论和学说不断出现
这些研究并不局限于哲学、伦理学的范围,而且延伸到法哲学领域之中
一些英美学者从揭示传统的“自然正义”和“正当法律程序”理念的思想基础出发,对法律程序本身的公正性和正当性进行了较为充分的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的程序正义理论
②与此同时,一些德国学者也运用法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方法,探讨了程序正义价值的社会基础问题
一时间,程序正义理论在西方成为法理学、法社会学、宪法学、诉讼法学等领域的学者所共同关注的理论
③在这一系列理论之中,美国学者杰里•马修(JerryL
Mashaw,美国耶鲁大学法学教授)的“尊严价值理论”颇为引人注目
1981年,他在《波士顿大学法律评论》上发表了题为“行政性正当程序:对尊严理论的探求”○4的长篇论文,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行政案件中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解释为素材,提出了著名的“尊严理论”(DignitaryTheory),对美国宪法上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作出了崭新的分析和论证
论文发表以后,在英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