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二○一一年七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基本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基本内容与编制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基本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国土资发【2008】138号)一
内涵拆旧区拆旧区是指城镇建设用地区以外的、拟主要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
拆旧地块必须是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已确定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
包括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闲宅基地)、农村工矿废弃地(如废弃的砖瓦窑场)、以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
重点是农村居民点用地
土地权属是集体所有
建新区是指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搬迁的农民安置、基础设施以及城镇(工矿等项目)发展的建设用地地块
建新区分为安置建新区、城镇和工业项目建新区,安置建新区是指用于项目区搬迁农民安置建设的用地地块;城镇和工业等项目建新区是指扣除安置建新区用地后的节余指标,拟用于城镇、工矿等项目发展的建设用地地块
挂钩周转指标及其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是指国家和省为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周期,批准并下达给有关县(市、区)一定时期内的一定数量的用地规模
是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确定挂钩项目区有关建新区和拆旧区面积规模与布局的控制和指导性依据,专项用于挂钩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面积的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面积数不得少于下达的周转指标,质量不得低于建新地块占用的土地质量
挂钩周转指标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