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主题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二、宣传内容、对象和形式(一)宣传主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及标准;2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主要内容;3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4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和义务;5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6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7
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8
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重点对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宣传形式包括新闻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短信、开通微博客、职业健康知识咨询、召开媒体通气会、医务人员座谈会、专题培训等
三、活动时间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工作要求(一)各地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高度重第1页共2页视,认真组织,做好部门协调配合,争取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情况,深入企业、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积极向广大职业人群和基层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
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